来源: 时间:2010-01-28

2010120,省交通厅与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相互支持配合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沈阳,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主要人员有: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副总经理刘劲松、张印明,省交通厅葛方副厅长、刘明柱副厅长、陈涛助理巡视员、刘长辉处长、省高速局曹文彬局长、省公路局杨永春局长、省路政局杨洪斌副局长、省高建局董磊局长及局领导班子成员、项目指挥,各市交通局局长。会议由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主持。

在会上,双方代表分别汇报了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情况,刘明柱副厅长与张印明副总经理分别代表省交通厅和省电力公司签署了《辽宁省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协议》,葛方副厅长、燕福龙总经理分别作了总结讲话。

《辽宁省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协议》约定,在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双方分别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协调配合;坚持项目动迁补偿低标准收费、高效快捷服务的原则,加快审批及迁移工作进程:双方在接到对方提交的施工申请在二十日内(力争十日内),完成施工方案的批复,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在涉及电力设施迁改需要的征地动迁工作完成后,一般线路迁改2个月内完成,66KV线路4个月内完成,220KV线路6个月内完成。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加快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交叉路段的动迁工作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又快又好地开展电力设施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双方相互支持配合工作协议的签署,对做好公路基础设施与其它设施交叉路段的动迁配合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